关于做好农机作业用油优惠供应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1036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09:49:33 |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文 号: 无 |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十堰销售分公司各加油站: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作业用油保障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和中国石油十堰销售分公司各片区(加油站)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用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主动对接联系,印发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册等资料,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向广大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民(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农机作业用油优惠政策和登记办卡等内容,告知农机作业用油站点和充值网点等。同时,积极宣传报道本地保障农机作业用油的政策措施、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服务,落实保障
(一)优惠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优惠对象
十堰市内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实行优惠供油。一是十堰市内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用于农业生产的机具与设备,可凭当地村委会证明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农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证明,就近到中石油加油站登记加油。二是外地来堰开展跨区作业的机具及其运输跨区作业机具的车辆,可凭跨区作业证登记加油。
(三)优惠政策
具体支农惠农政策如下:
单次加油量 | 加油优惠额度 |
50升(含)-800升(不含) | 加油优惠3% |
800升(含)以上 | 加油优惠5% |
(四)优质服务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和中国石油十堰销售分公司各片区(加油站)要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在乡镇自有的加油经营网点或购机补贴办理窗口设立服务点,方便农机手就近登记、办卡、加油;农机主管部门要主动提供农机作业用油大户信息,靠前了解客户用油需求及用油时间,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真正实现一客一策。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用油需求量大的客户或偏远地区的农机作业用油需求,惠农加油站可提供送油上门、送油下乡等服务。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中国石油各惠农加油站要保证农机供油不断档,并设立农机加油绿色通道,设立“农机惠农加油”宣传提示标志,确保农业机械享受优先加油服务。各惠农加油站员工要增强服务“三农”意识,热情周到、操作规范地为机手提供办卡和加油等服务。鼓励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在交通便利、跨区作业机具流量较大的加油站联合设立“跨区作业农机驿站”,为开展跨区作业的农机提供优惠加油服务,为机手免费提供开水、洗漱、停车、休息场所,以及区域农机作业供求等信息。
三、确保安全,加强监督
(一)保质保量。各惠农加油站要严格落实油品数质量管理,做到“保质保量、计量准确”,为农户提供放心油品。
(二)强化督导。各惠农加油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细化服务措施和服务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的农机作业用油工作督导和检查,确保农机作业惠农用油工作顺利实施。
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中国石油十堰销售分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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