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的工作提醒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90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7日 17:00:26 |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文 号: 无 |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的工作提醒》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市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的重要措施。省厅农机化处将对2021年评估结果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并将绩效评估结果纳入资金测算因素,对工作规范、成效显著的各县级实施单位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做好准备。各地要对照2021年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设立2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逐项逐条整理完善相关资料,确保所有管理指标项目佐证资料齐全完备,经得起查验核实。
三、认真按时完成自评。各地要结合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对照本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内容,逐条逐项认真总结,完成自评报告。并对照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和自评分表盖章后于3月5日前报市农机服务中心产发科。
联系人:范洪江 联系电话:8483570
附: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的工作提醒http://nyt.hubei.gov.cn/bmdt/nyjxh/202112/t20211231_3946922.shtml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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