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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实农机春耕生产服务工作的函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02日 15:32: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机局 文       号:  

关于抓实农机春耕生产服务工作的函

 

各县(市、区)农机服务中心,武当山农机监理推广中心:

当前,各地春季农业生产已陆续展开,根据省防指《关于统筹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99号)和市防指《关于统筹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十肺炎防指〔20206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春季农业生产的实际,为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农机化作业工作,现就农机行业的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察春耕作业之情。各地农机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区域内农机力量,在取得当地防疫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科学有序、分时下地、分片作业。要及时收集、发布农机作业服务需求信息,引导作业人员和机具合理流动,提升机械作业的利用率。

二、纾机手作业之忧。各级农机技术人员在前期采取线上教学、电话指导、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技术服务的基础上,要深入乡镇场院和田间地头等一线场所提供农机技术服务,帮助机手维修机具,指导机手按标准作业。畅通农机具、零配件等农机物资渠道,确保农机物资充足。一些疫情较为吃紧的地区,农机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主动为农机手办理外出作业手续。

三、解农机装备之困。各地要根据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启动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对适宜春耕生产的农机具做到应补尽补,快速办理。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在线申报,引导农户利用手机APP和公众号办理网上购机补贴手续。各地在组织产销商开展“送装备下乡”活动时,要派遣一名农机补贴同志伴随,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补贴业务,切实减轻农民申报负担。

 

 

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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