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严禁已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农用车参与建设施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局,武当山农机监理推广中心:
现将《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已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农用车参与建设施工的通知》批转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切实明确已经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的管理责任。
十堰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禁已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农用车
参与建设施工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县农机部门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专班开展农机安全路检巡查,先后在水坪、县河、中峰等所处国道、乡村路段发现并查处已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俗称三轮车、四轮车的低速载货农用车)拉运建筑材料、渣土、参与施工运输,同时发现多起机主购买竹山、房县等外地已报废注销的农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在道路行驶和参与施工建设,这给全县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地隐患,一旦出现事故,必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相关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严重影响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务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建设美丽乡村、发展农村经济、保障社会稳定的关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全县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认真排查,加强监管。各乡镇要迅速安排部署并组织各村、县直各驻村工作队、乡镇交管办对乡村道路建设点、易地搬迁安置点等施工工地、路段全面开展农用车辆使用隐患排查。有施工项目的县交通、住建、农投、工业园区等部门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严禁各建设施工点以及项目业主使用已报废注销、无牌无证、牌证不全、安全状况差、无交强险等农用车辆。凡证件手续不完备的农用车辆参与建设施工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坚决停止使用。
三、加强宣传,防范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广泛教育农户不要购买已报废注销的农用车辆,不要继续使用已报废注销的农用车辆,切实增强机主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范安全事故隐患。
四、加强巡查,依法打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机部门要及时将全县已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乡镇政府和安监、公安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反馈到村,以加强监管。农机、公安、安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巡查工作,加大对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假证、超速超载、载人、酒后驾驶、逾期未检、私自改装拼装、无交强险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五、加强督办,严肃问责。当前,县乡村建设项目多,施工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办检查和巡查暗访力度,警钟长鸣,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工作力度,积极细致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若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2018年5月23日